日常生活中,我们总会遇到客户问:“对方没钱,起诉有用吗”“官司打赢的概率有多少?”“官司打赢了,钱拿不到,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?”。从法律层面讲,官司胜诉跟能否拿到钱是两个概念,涉及两个程序,一是诉讼程序,另一个是执行程序。有些人可能会产生“万一拿不到钱,支付的律师费,诉讼费不就白花了吗,从而放弃诉讼”。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。
为什么要起诉?
(1)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
根据《民法总则》第188条规定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”。
《民法通则》第140条规定: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,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,从中断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”。
从上述规定可知,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为3年,即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权为3年。如果超过3年,则对方可以诉讼时效过期作为抗辩理由,导致债权人败诉的风险。
(2)可以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状况
(3)固定债权,保留证据材料
(4)迫使债务人还款
在此提醒大家:
在得知权益收到侵害后应尽早通过法律途径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倘若仍觉得起诉没有作用,从而放弃起诉,当超过诉讼时效后,若再想追回财产,那机会可是微乎其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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